(采购项目编号:JNC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采购条件
本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4325回采工作面、YF301回采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250127060、SXMTZB2503F-109(F)),已由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规模:成庄矿为高瓦斯矿井,建有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成庄矿4325回采工作面、YF301回采工作面采用地面井、定向长钻孔模块式预抽,普通钻机预抽的本煤层抽采方法,根据《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的相关规定,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进行瓦斯抽采,预抽瓦斯应对实际的抽采效果进行效果检验评价,残余瓦斯含量或残余瓦斯压力必须降到规定指标以下,经检验有效后方可采掘。因此需根据抽采达标评判原则,对成庄矿4325回采工作面、YF301回采工作面抽采效果进行评判。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4325回采工作面、YF301回采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
标段(包)内容:4325回采工作面、YF301回采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
1)预抽钻孔有效控制范围界定;2)预抽钻孔均匀程度评价;3)预抽达标评判单元划分;4)计算及实测预抽瓦斯效果指标;5)出具4325回采工作面、YF301回采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2.3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现场工作测定并出具报告。
2.4服务地点:成庄矿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煤矿瓦斯等级鉴定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40880-2021;
(2)《煤矿安全规程》,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2年;
(3)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
(4)《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 41022-202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4325回采工作面、YF301回采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附件包含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检测;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指:抽采达标评判服务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
3.4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23 17:30至2025-1-2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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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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