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DJAN-W3029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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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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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详见采购文件 |
台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江苏省徐州市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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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投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预算(或投标最高限价)为:37 万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6.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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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报价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必须具有相应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本次医疗设备;
2.具有本次医疗设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1月24日至2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