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礼泉县殡仪馆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礼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礼发改[202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礼泉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咸阳市礼泉县昭陵镇东店头村;
2.2工程规模:项目总规划占地面积33333.5㎡(约合50亩),其中建筑物基地面积4325.33㎡,停车场占地面积5000㎡,道路及广场面积12431.45㎡,其他配套面积11666.73㎡。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9174㎡,其中业务接待区917.4㎡,遗体火化区1376.1㎡,殡仪区3761.34㎡,骨灰寄存区1009.14㎡,综合服务区2110.02㎡等相关配套设施;
2.3项目投资总额:989761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89019800元);
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礼泉县殡仪馆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4003516u56xjcpn001;标段类型:EPC;;
2.6招标范围:标段1: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7其他:资格审查方式:有限数量制,限7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礼泉县殡仪馆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3.1.1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负责人;3.1.3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注: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但须满足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3.1.3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基本信息须可查询;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的基本信息均需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外省进陕企业同时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信息网查截图。。
3.2标段名称:礼泉县殡仪馆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1信誉要求:(1)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陕西省或咸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且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01-23 09:00起至2025-01-28 09:00……下载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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