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盐池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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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段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 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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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升级改造项目 |
其他办公 设备、信息 化设备、升级 改造 |
详见磋商文件 |
文化墙、窗口LED显示 屏、直饮机、排号机、 吊顶、外立面改造等,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3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微企业;(2)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3)支持优先采购绿色建材政策;(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 网 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机构在 “ 信用中国 ”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2日 至 2025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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