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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公司2025年炼油二部催化硫转移助剂框架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22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炼化公司2025年炼油二部催化硫转移助剂框架采购(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催化硫转移助剂,数量不超40吨(以投标人投标数量为准,自首次加剂开始须满足装置12个月用量),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2.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2.3交货要求:

1、交货期:接到买方采购订单15日内到货。

2、框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

3、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该物资集中采购结果,我方有权终止已签署合同在内的一切采购行为和结果。

2.4交货地点:大庆炼化公司仓储中心。

2.5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13%增值税、含运费及相关费用到货价):17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仅接受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

4.投标人投标须提供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涵盖催化剂或助剂类等开发、研发、生产、加工或制造等内容(以评标时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为准)。

5.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6.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来源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业绩要求(以下业绩要求必须全部满足):

(1)业绩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业绩销售方:投标人

(3)业绩标的物:催化裂化装置用硫转移助剂

(4)业绩合同份数:至少2份(不同装置)

(5)业绩证明文件:

a.提供业绩合同完整文本(至少包含供货范围、双方签章页),如合同内容不能表明标的物满足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技术附件。

b.投标人须提供与业绩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标明装置名称,并证明催化裂化装置硫转移效率≥75%),证明材料须加盖使用单位或技术主管部门公章,并留至少两名联系人、职务及办公电话,保证评标过程中能够联系核实,如无法核实视为不合格。

(二)信誉要求

1.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招标产品被处罚的投标无效(复查合格的除外)。

2.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查询为准)。

3.被中石油集团公司或大庆炼化公司纳入黑名单,且在惩戒期限内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4.被列入《大庆炼化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

5.在“失信信息公告”中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无效(以评标时失信信息公告查询为准,《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7.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记录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时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查询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8.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承诺投标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等全部投标响应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经招标人核查,投标文件存在弄虚作假情形,将按照大庆炼化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失信分扣罚,同时按照中国石油及大庆炼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考核处罚。

(三)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以评标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为准)。

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响应,投标文件超出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内容和资料,不参与评审,不作为合同履约依据。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签订技术协议。

5.付款说明: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炼油二部出具合格标定报告后,按照实际验收数量每月付款。

6.如果实际使用消耗超过投标数量约定,按照投标数量约定消耗结算,额外增加的助剂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7.由于各供应商技术方案不同,加注量不同,所以本次招标采购按照投标人的报价总价确定中标人,数量不超40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1-22 17:00:00至2025-01-27 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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