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成本,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地点位于塔里木盆地中部,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为满足油气开发现场工作需要,为塔中地区的生产生活和绿化提供水源,需进行水井钻凿和维修。
2.2 招标范围:
承担塔中采油气管理区辖区内水井钻凿及维修服务(约30口井)。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2.4 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且末县、民丰县、沙雅县(塔中采油气管理区所属生产、生活区域)。
2.5服务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乙级或新证三级及以上水井凿井资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
3.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至少1项水井钻凿或水井维修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对应业绩的工程验收单或结算单或发票的扫描件;
3.3人员要求
投入本项目人员包括:现场负责人至少1名,安全员至少1名。
资料提供形式:(1)人员清单(含人员姓名、岗位);(2)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对应人员2024年7月至2024年12月缴纳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站查询截图和查询网址。
3.4设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需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现场至少配备1套完整的设备,包含1台水井钻机(钻深100m以上)、1台自卸车(8吨)、1台发电机组(150KW))。
资料提供形式:(1)设备清单(需标明参数);(2)设备照片及设备铭牌照片;(3)提供自有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租赁设备合同的扫描件。
3.5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 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资料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1月27日。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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