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X
项目名称:市管部分人行天桥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27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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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需求及要求 |
项目服务期 |
最高限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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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市管部分人行天桥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监理服务期包括项目施工期和工程质量保修期。 |
9.227400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证明文件:1.1磋商响应声明: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函。1.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1.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③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④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⑤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⑦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1.4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②无法按照以上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1.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1.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1.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1.9信用信息查询结果:①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②信用记录查询有效时间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有效时间为本项目发布采购公告后。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④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与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⑤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备注: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2)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资质证明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2日 至 2025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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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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