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应急指挥分会场可视化展示调度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300000
最高限价(元):3263540
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省统筹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应急指挥分会场可视化展示调度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3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结合自治区疾控信息化建设的实际需要,从全面构建自治区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化和数字化能力的实际需要出发,以自治区疾控中心现有应急保障基础设施、应急值守和应急指挥系统为基础,建设应急指挥分会场可视化展示调度管理服务项目。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90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1)投标人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自拟)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是否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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