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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描述: |
新建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行车速度为30公里/小时。结构荷载按BZZ-100型标准车设计,按抗震烈度7度设防。设计暴雨重现期:P=5年。长约354.855米,红线宽12米,横断面布置为2.0米(人行道)+8.0米(车行道)+2.0米(人行道),同步实施排水、照明、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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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投资: |
1809.17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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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832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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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8273636.00元人民币(827.363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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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期: |
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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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本工程需满足由中共上海市嘉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的嘉纪【2018】11号文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域廉洁建设“六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 |
投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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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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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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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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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是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项目整体/标段预留:仅限中小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上述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3. 其他:根据嘉建管联【2024】3号《关于印发(嘉定区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制度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对列入建设领域不良信用企业名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项目投标。(如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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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 |
是 |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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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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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整体/标段预留: |
仅限中小企业投标,且该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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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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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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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请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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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23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1月28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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