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南京市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125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南京市建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堂餐饮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一年,合同到期后,经采购方对其一年服务情况进行评估,达到采购要求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最多可以续签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及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
(2)近3年经营期内没有发生消防事故、生产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和群体性罢餐、经济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事件的无事故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2-12 14: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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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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