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单位为绍兴建元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产业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
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国网
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
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项目情况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家电网公司、浙江省电力公司为准)被国家电网公司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对处理措施为在公司系统招标采购中列入永久黑名单的供应商(包括被暂停或取消中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在招标活动中作出相应处理。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
(7)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经营异常名2
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20 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 PDF 文件的电子版)。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专用资质要求汇总表》。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3.1 款和 3.2 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1 月 27 日 24:00 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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