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华强北步行街重点防控区域防冲撞设施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TZX202
2、项目名称:华强北步行街重点防控区域防冲撞设施改造项目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670094.71元,其中不可竞争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人民币13818.16元,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且不可竞争费不得调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5、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2、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8、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9、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0、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方需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方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及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注:
(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是否为同一人或者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等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1月24日,2025年02月05日至2025年02月07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可接收现金、微信、支付宝支付。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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