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01-004650
二、采购单名称:热电电动执行机构及声光报警装置(第二次)
三、采购单位:华电济南章丘热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货物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01-26 08:50
八、交货时间: 2025-02-08
九、备注:1、所报价格含13增值税、含运费(货到现场),根据生产现场需求及时安排供货,供方负责免费卸货。 2、若为生产现场急需物资,报价单位具有现货、供货周期满足生产需求者优先。 3、报价时上传同类产品订单合同业绩(双方盖章有效)。产品质量必须安全可靠且产品参数必须满足符合技术规范或技术参数要求,报价物资若为非国标货物应与公司相关技术专工沟通落实技术参数要求后再报价。凡低价一定要保证供货质量,如果由于报价低而所供物资有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退货等相关损失均由供货方承担。 4、根据中国华电建制〔2020〕193号附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公开询比采购原则上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采购人或询价评审小组按照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按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本次询比资质审查时以报价商报价由低到高进行评审,确定预成交单位及备选预成交单位。 5、提供虚假合同业绩。将被列为D级供应商,根据情节轻重,取消其在华电系统内1-3年交易资格。
十、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
| 1 | 华电济南章丘热电有限公司 | 声光报警器 | 13% | 声光报警器GB-V25 | 个 | 1 | |
| 2 | 华电济南章丘热电有限公司 | 电动执行机构 | 13% | 电动执行机构ISA30-18 | 台 | 3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日应具有至少5项电力行业电动执行机构供货业绩(包含供货清单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