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生产用车维修服务项目
1.2 招标编号:HNYZ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 招标内容:新乡市分公司生产用车维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4 服务期限:两年
2.5 中标单位:两家
2.6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承诺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服务体系,并在场所、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3.3.供应商须在新乡市区内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须提供场所证明(提供租赁合同或房屋证明);须具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或具有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
3.4.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 年1 月1 日以来的同类业绩1 份(合同日期已签订时间为准);
3.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6.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
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3.9.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不存在下列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 其他禁止情形: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5 年01 月23 日上午9:00 分—2025 年02月05 日17:00 分……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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