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长治市华安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更换高温灭菌设备项目 招标人为长治市华安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我公司原有2套高温灭菌设备于2025年相继到期,无法继续使用。为保证我市医疗废物得到安全稳妥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依照《长治市医疗废物处置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长治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长治市医疗废物处置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长环审〔2018〕39号)要求,更换1套8吨高温蒸汽灭菌设备,1套5吨高温蒸汽灭菌设备,包括灭菌设备主体,灭菌车自动输送单元,辅助系统,控制系统,废气处理(收集)单元,以及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购1套8吨高温蒸汽灭菌设备,1套5吨高温蒸汽灭菌设备,包括灭菌设备主体,灭菌车自动输送单元,辅助系统,控制系统,废气处理(收集)单元,以及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具体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付使用
质量要求: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涉及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的应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书等)。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生产许可证,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修理)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查投标人)。
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其他要求:投标截止日期前供应商任意一次缴纳的社保凭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7、一个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 1月22日18时00分至2025 年 1月27日18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2月18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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