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设计已由武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舜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财政统筹等,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
2.建设地点:德州市武城县
3.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武城县县域,本项目共计涉及6个乡镇:老城镇、郝王庄镇、李家户镇、鲁权屯镇、四女寺镇和甲马营镇,13 个污水处理厂/站,每套设备设计处理水量为 500m3/d污水处理设施总处理规模 6500m³/d。生化段处理工艺为“多级 AO 泥膜共生+电解脱氮除磷工艺”。项目建设内容:为老旧设备拆除,工艺系统优化,新增13套污水处理设施:购置多级AO厢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3台套,调节池26个,调节池提升泵78台,曝气机39台,沉淀池回流泵39台,全自动电控箱39台,线缆及管件39套,电解除磷器39台,智慧水务管理系统13套等。项目建成后,提升运行效率和处理能力,降低能耗物耗,促进绿色能源应用和能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项目投资约6879.75万元。
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至图纸审查合格交付全部图纸15天,总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现场踏勘勘测、投资概算、污水处理项目需要的所有相关设计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的配套的其他设计服务),项目后期施工技术支持。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项目投资额的1.5%。
8.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2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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