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采购范围和要求
2.1采购范围: 项目技术服务
2.2采购要求:
交货日期: 2025-07-30交货期是否允许偏离:否。
交货地点: 辽宁沈鞍山市鞍钢股份炼钢总厂各分厂。
质保期: 配合总包方完成勘察设计后评价、概算修编、竣工结算审计配合、配合竣工资料整理、 移交等工作后,工程已投入运营且缺陷责任期(24 个月)满且通过政府审计。
付款方式: 1、协助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完成移交后付合同款的20%。 2、协助完土建图纸移交,完成移交后付合同款的20%。 3、协助完成工艺图纸、电气仪控及其他施工图完成,完成移交后付合同款的20%。 4、协助完成其他相关图纸及相关剩余工作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环保验收,完成移交后付合同款的30%。 5、待配合总包方完成勘察设计后评价、概算修编、竣工结算审计配合、配合竣工资料整理、 移交等工作后,工程已投入运营且缺陷责任期(24 个月)满且通过政府审计后支付合同款的10%。所有付款前提为甲方收到第三方相应款项。若甲方未收到第三方款项,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款项。如经协商后仍不响应付款条款的则视为报价无效。供应商响应文件所填付款方式有偏离的,报价做无效处理,未填付款方式的,视为响应采购文件。
报价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项决标。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3.1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 资质要求:境内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 本项目进行多轮价格谈判,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4. 若评审查核时有漏缺上述资料的,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必须补充上传至指定位置,逾时视报价无效。
4. 报价截至时间: 2025-02-05 1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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