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产建事业部博孜1904井油基泥浆随钻设备服务项目,提供一套油基泥浆随钻设备并在博孜1904井井场开展运维服务。
2.2招标范围:塔里木油田公司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钻井过程使用油基泥浆体系产生的油基泥浆(含携带岩屑)处置方式均为委托第三方处置,产生高额的运输费用且在运输过程中存在遗撒污染周边土壤的环保风险。针对上述情况,为杜绝油基泥浆(含携带岩屑)运输过程环保风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事业部需要使用油基泥浆随钻设备自行对油基泥浆(含携带岩屑)开展分离回收试验工作。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博孜1904井完试后3个月止。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2.5服务质量:油基泥浆随钻设备处理后的固相满足博孜1904井钻井工程环评报告及《关于博孜1904井钻井工程(勘探井)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阿地环审【2024】484号)环评批复要求,液相满足油基钻井液现场回用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3.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废弃物随钻处置服务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应包含服务井号、服务时间等);(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结算资料。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4.设备(装备)要求要求:/
3.5.QHSE要求
①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②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
3.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的情形;
④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3.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01-21至2025-01-26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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