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岳山居B15地块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招标人为泰安天房泰岳置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望岳山居B15地块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Y-GC-2
2.2项目名称:望岳山居B15地块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
2.3交货地点:位于泰安市岱岳经济开发区,东临G3京台高速,南邻振兴街,北至天平河。
2.4计划供货期:项目分期开发,签订合同后,按招标人通知要求进行电梯排产、进场及安装。接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2.5采购内容:包括望岳山居B15地块建设项目电梯的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550万元,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2.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具备供货、安装、售后维保能力;
3.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级别:C级及以上;类型: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所代理的制造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级别:C级及以上,型式:曳引式客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级别:C级及以上;类型:乘客电梯),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3.3若投标人为制造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级别:C级及以上,型式:曳引式客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级别:C级及以上;类型:乘客电梯),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T1或T2,适用于旧版本证书)或(项目代号:T,适用于新版本证书)》上岗证书;
3.5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由制造商(或经销商)和安装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2025年1月2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请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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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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