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以邯审批招标投字【2024】158号批准,招标人为邯郸市垃圾管理处,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垃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债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和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规模:本次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对垃圾填埋场一库区进行封场处置,填埋场一期库区占地面积约19.42万㎡。具体内容包括:(1)垃圾堆体整形:整形工程量21.3万m³;(2)一库区封场覆盖工程:覆盖表面积约19.75万㎡,包含配套填埋气体收集导排系统的完善、主防渗层覆盖、渗滤液收集导排系统建设、地表水收集导排系统建设;(3)场区内存量污泥整治处理,污泥存量约25万m³;(4)场地封场后整体的绿化和养护,绿化面积为19.75万㎡;(5)厂区新建围墙2300m、库区硬化工程19000㎡;(6)环境监测系统及其他场区配套附属设施等。2.1.2建设地点:邯郸市丛台区三陵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内。2.1.3质量标准:合格。2.1.4服务周期:1个月2.1.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项目建设实施等各阶段的勘察,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场地调查、垃圾堆体及渗滤液现存状况勘察、地下污泥存量情况勘察、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测绘、勘探、取样、试验等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勘察测绘内容,查明、分析和评估地质特征和工程建设条件,制订勘察纲要、编制勘察报告,以及提供设计施工期间相关的勘察伴随服务和招标人委托的其他服务。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勘察综合资质;2)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3.1.3信誉要求:(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投标;(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投标。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22 00:00:00至2025-01-28 00:0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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