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QXCS
项目名称:江门市殡仪馆消防控制系统及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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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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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消防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江门市殡仪馆消防控制系统及设备维护保养服务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80000.00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有效期为1年(12个月),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6月至响应截止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④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至 2025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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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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