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并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2022至2024年度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
·必须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许可证或以往开据的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企业缴纳税收证明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违纪或或其他不诚信记录(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挂靠。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中“严重失信”界面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未处于信用评价“黑名单”及“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二、招标内容:详见本函附表1。
|
包件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含税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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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 |
高铁综合维修工区食堂业务外包(佳木斯、依兰、双鸭山西、桦南东、鸡西西、林口南、七台河西)及双鸭山行车公寓部分业务外包 |
月 |
12 |
佳木斯、依兰、双鸭山西、桦南东、鸡西西、林口南、七台河西7个高铁综合维修工区食堂及双鸭山行车公寓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 |
1,537,000.00 |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1月21日10:00至2025年01月27日16: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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