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物路面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选聘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比选文件第五章)。
二、采购预算:
服务费用预算10万元/年。
三、服务内容:
承接主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就日常经营、劳动人事等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2.受甲方委托,对甲方制定和颁布的文件进行清理、审查,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法律意见。
3.规范甲方公司管理中的法律流程,包括签署相关文件、决策等流程。
4.拟定、审查或修改各种合同、协议、文件、规定、制度、办法、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书;
5.应邀列席重大会议,如甲方党总支委会、三重一大会议、总办会、风控会等会议,就相关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6.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与有关单位进行法律交涉,必要时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法律建议书、律师催告函等;
7.协助甲方公司依法做出经营或其它决策。
8.每年至少到公司组织2次法律培训并完成其他法律事务。
9.根据甲方需要,乙方指派一名驻场人员,每月驻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
四、服务期限:
法律服务期限为一年。
五、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持有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人员要求:委派不少于2名具备律师执业资格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不包含实习/助理律师)作为项目固定服务团队,并指定一名主办律师(提供团队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服务团队业绩要求:服务团队配备律师需在大宗贸易业务、国际贸易业务、生产加工业务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承接过不少于1个(含)类似项目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比选申请人及其执业律师最近3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出发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最近3年内法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的通报(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五)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1年无亏损(提供最近年度经审计后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比选日前三年内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比选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法律服务;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曾违反法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比选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自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7日10: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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