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2025年部门预算执行及专项资金审计(第一批次)聘请中介机构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昆明市盘龙区审计局。本项目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规定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现由采购人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本项目的实施单位。
2.项目概况
2.1磋商范围(具体委托内容以第五章服务要求为准):
2.1.1对区属部门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编制情况、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
2.1.2对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2.2项目地点:昆明市盘龙区。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项目委托内容全部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
2.4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云南省和昆明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审计工作,对审计工作底稿及审核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2.5项目规模:1标包225000元;2标包195000元。
2.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设置两个标包,磋商申请人可同时对上述2个标包进行磋商,但只允许中1个标包,评标时将按照(1-2)的顺序依次评审,如已被推荐为第一标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被推荐为第二个标包的第一推荐候选人,以此类推。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关部门登记核发的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3.2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若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执业资格证书。
3.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供应商企业自身编制的符合现行会计制度下的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因国家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4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3.5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1月22日09时00分至2025年1月27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标包,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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