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关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07-9号1-5-1房…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首页 > 招标信息 >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关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07-9号1-5-1房…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关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07-9号1-5-1房…
日期:2025-01-21 收藏项目
一、拍卖标的: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路 107-9 号 1-5-1 房产,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 评估价: ******** 元,起拍价: ********.5 元,保证金: ******** 元,增价幅度: 2000 元。 用途住宅 房证号:无 该建筑物主体总层数为 6 层,所在 5 层, 3 室 2 厅 1 卫,南北朝向,详见评估报告,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 特别提示: 1 、有意者请自行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如竞买人因未能仔细阅读该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等发生悔拍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 、该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款不予调整。 3 、法院所展示的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若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4 、该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由买受人自行了解。 5 、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6 、标的物是否存在涉军产等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形(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造成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 7 、由于土地性质原因,部分标的物过户时可能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土地性质及是否需要补缴费用、具体补缴流程及金额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调查确认。 8 、竞买人必须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及实际交付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托书、委托**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010770853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程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