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19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黄黄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境内
建设规模:沪渝高速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路线起于黄冈市黄梅县独山镇鄂皖省界处界子墩,对接沪渝高速公路安徽段,沿既有G50沪渝高速公路改扩建,经黄梅县、武穴市、蕲春县、浠水县,止于浠水县散花镇散花互通东,接沪渝高速公路鄂东长江公路大桥段。项目全长107.1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0米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全线原位改扩建黄梅(枢纽)、武穴(枢纽)、蕲春、红旗岗(枢纽)4处互通式立交,移位新建花桥、武穴2处互通式立交,新增茅山1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服务区3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实际建设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主要包含:(1)本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测,编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及监测总结报告,确保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2)本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理,及时提交水土保持专项监理报告等各项资料、临时措施(包括临时拦挡措施、排水措施、苫盖措施、植被措施、沉砂池等)的影像资料和质量评定的原始资料;(3)提供本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宣贯、协助迎接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协助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开展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等。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HHSB-1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815日历天,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
合同估算价:350.0 万元。
2.3其他:预计服务期为 1815日历天(其中含预计施工期为 1095 日历天,施工缺陷责任期为 720日历天),服务预计开始时间为2025年2月,实际服务开始及终止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投标人中标后应负责组建水土保持监测项目部和水土保持监理机构。水土保持监理机构为二级监理机构,即水土保持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水保驻地办履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职责,并接受总监办的管理与监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承担水保监测咨询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成员;(3)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 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1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沪渝高速公路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19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黄黄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境内
建设规模:沪渝高速黄梅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路线起于黄冈市黄梅县独山镇鄂皖省界处界子墩,对接沪渝高速公路安徽段,沿既有G50沪渝高速公路改扩建,经黄梅县、武穴市、蕲春县、浠水县,止于浠水县散花镇散花互通东,接沪渝高速公路鄂东长江公路大桥段。项目全长107.1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0米的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全线原位改扩建黄梅(枢纽)、武穴(枢纽)、蕲春、红旗岗(枢纽)4处互通式立交,移位新建花桥、武穴2处互通式立交,新增茅山1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服务区3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实际建设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服务,主要包含:(1)本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测,编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及监测总结报告,确保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2)本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的水土保持监理,及时提交水土保持专项监理报告等各项资料、临时措施(包括临时拦挡措施、排水措施、苫盖措施、植被措施、沉砂池等)的影像资料和质量评定的原始资料;(3)提供本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宣贯、协助迎接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协助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开展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等。
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HHSB-1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815日历天,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
合同估算价:350.0 万元。
2.3其他:预计服务期为 1815日历天(其中含预计施工期为 1095 日历天,施工缺陷责任期为 720日历天),服务预计开始时间为2025年2月,实际服务开始及终止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投标人中标后应负责组建水土保持监测项目部和水土保持监理机构。水土保持监理机构为二级监理机构,即水土保持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水保驻地办履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职责,并接受总监办的管理与监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2)承担水保监测咨询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水保监理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成员;(3)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 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1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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