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中检院大兴院区锅炉维保项目2.项目编号:NIFDC-HQ-WY********.项目内容:本项目位###市大###路31号七号楼一层锅炉房,主要维保内容有锅炉日常巡检和点检、锅炉故障(应急)维修等。巡检次数每年不少于12次,巡检内容包括(不限于)炉水及软化水样检测、锅炉附属设备点检(软化水机、加药装置、药水罐)、锅炉运行过程及异常情况检查,燃烧器、燃烧室、给水系统、控制系统及各类过滤器点检等;锅炉应急维修2小时内维保人员到达现场,4小时内恢复锅炉运行状态。具体维护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可从项目联系人处免费获得)。4.项目预算金额:********万元。5.项目地点###市大###路31号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审查时,通过“****网站、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经查询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截至本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5)其他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无注:以上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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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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