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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广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21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上饶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建设,批复文号为:饶自然资函[2024]167号。招标单位为上饶市广丰区生态修复中心,监督单位为上饶市自然资源局广丰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2.2 项目地点: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
2.3 招标内容:(1)修复矿山生态面积14.10hm2;(2)消除地灾隐患4处;(3)治理边坡1.61hm2;(4)治理采坑面积6.18hm2;(5)新增林地面积为8.61hm2;(6)林地提质改造面积6.30hm2。
2.4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460.61万元。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6 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9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 资质要求,具备以下资质或证书:
3.2.1 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成员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及以上;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成员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3.3.1 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2 技术负责人具有资源与环境类或土木水利类(含房建、市政、水利等)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其他要求:
3.4.1 拟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拟投标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5年01月22日起至2025年01月27日……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4日09点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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