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天能化工重点用能设备更新节能降碳项目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石经开备〔2024〕6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天能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疆石河子市天能化工有限公司化工厂)
3.工程规模:包括但不仅限于天能化工重点用能设备更新节能降碳项目-天能化工有限公司单元槽框采购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内容)。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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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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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08004006250037001001 |
天能化工重点用能设备更新节能降碳项目-天能化工有限公司单元槽框采购项目 |
包括但不仅限于天能化工重点用能设备更新节能降碳项目-天能化工有限公司单元槽框采购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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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度至2023年度);注册时间不满足三年的需提供自注册时间起至发布公告之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时间不满足一年的,需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及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提供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的,须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3.信誉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未被“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1月22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2月05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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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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