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森林抚育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4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恒口示范区森林抚育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40,000.00 | 9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4月底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森林抚育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森林抚育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财务状况证明:提供开标日期前近两年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日期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开标日期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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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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