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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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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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福建神学院新校区配套电力增容工程采购项目 |
1批 |
1300000.0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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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高低压柜、变压器、电缆等设备元器件品牌详见配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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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竣工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简化资格证明材料: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强制类3C认证若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信息安全产品等)的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有效证书或提供所投产品均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如3C、信息安全产品)的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强制类节能产品认证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应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证书。(4)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5)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1日 至 2025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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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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