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YHZ
1.2项目名称:滑县消防救援大队及消防救援站主副食品供应商招标项目(三次)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预算金额:1435369.00元 (本项目为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为100%;据实结算)。
1.5采购需求:向采购人(滑县消防救援大队)供应主、副食品(主要包括蔬菜类(含菌类)、瓜果类、豆制品类、鲜肉类、水产类、禽类、蛋类、干货类、米面类、调料类、食用油等所需商品),详见“第二章第2条:标段(包)内容(范围)及具体采购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一日的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附入投标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3.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两证合一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提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和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记录承诺书。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1.7款要求。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性、合规性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获取招标文件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 01 月 22 日—2025年 01 月 27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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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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