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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至青岛连接线洋河口至青岛西甲供物资防水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建潍坊至宿迁至青岛连接线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3〕603号)、《国铁集团 山东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45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50%,银行贷款占5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防水板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新建潍坊至宿迁高速铁路至青岛连接线洋河口至青岛西段(青盐改DK42+510.00至青盐DK75+043.35)。 2.2计划工期:164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6月30日。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包件、数量等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1.2 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现行《铁路隧道防排水材料第1部分:防水板》(Q/CR562.1-2018)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不接受OEM代加工和贴牌产品。 3.1.3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 3.2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诚信要求 4.1不接受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4.2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3执行国铁集团信用评价办法《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物资〔2024〕133号); 4.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5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4.6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于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5日……下载回执及电子版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12日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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