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号-1-FW01 项目名称###市船营区2025年冬季外雇部分清雪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包号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数量1包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号-1-FW01-1项目名称###市船营区2025年冬季外雇部分清雪设备项目一标段大型自卸车、50型装载机、小型自卸车、20型装载机、挖掘机(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大型自卸车20台,50型装载机20台,小型自卸车40台,20型装载机20台,挖掘机1台2包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号-1-FW01-2项目名称###市船营区2025年冬季外雇部分清雪设备项目二标段大型自卸车、50型装载机、小型自卸车、20型装载机、挖掘机(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大型自卸车20台,50型装载机20台,小型自卸车40台,20型装载机20台,挖掘机1台注: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每标段均****网上登记下载招标文件,此项目兼投不得兼中1包:预算金额:75万元;最高限价:75万元;2包:预算金额:75万元;最高限价:7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采购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记录名单(通过“****网站查询);(4).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网”(********)查询);(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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