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本溪市疫情防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备案。以本发改发[2022]356号;本发改发[2024]7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本溪市中心医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8.77%/81.2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溪市疫情防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核酸检验检测中心(精准实验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市威宁大街佳兆业水岸新都东侧 2.工程规模: 专业工程: 建筑功能格局改造、内装修改造、结构顶板开洞改造、水暖电专业配套改造施工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 4.工期要求:2025年03月01日 开工至 2025年05月31日 竣工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无。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
| 四、投标 | |||||||||||||
| 1.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11日 09:00 |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