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该项目划分为壹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高台县南华镇大庄村建设智能灌溉系统、智能水肥一体化系统、智能物联网监测系统、智能绿色防控系统。(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为主)。
· 1.2 预算金额:84万元。
· 1.3 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即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10月12日。
· 1.4 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考核评价奖励资金,资金已到位。
· 1.5 建设地址:高台县南华镇大庄村。
· 1.6 质量标准:设计: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合格。
· 二、项目招标范围
· 本项目采用EPC的模式实施,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 1.工程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报批等相关服务内容。
· 2.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含临时用电及临时用水)。
· 3.工程采购范围:合同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检测和保管及安装等。
· 4.整个项目后期的各项检查、验收、调试及试运行等事宜。
· 5.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各项服务。
· 6.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3.1 本项目采用EPC的模式实施,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具备资格要求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根据本项目要求,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施工企业与勘察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招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 3.2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为国内依法成立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 3.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合法有效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3.4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A)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农林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B)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并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安全员C证。
· 3.5 投标申请人在上传资料时,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承诺书》,其承诺内容包括:投标项目部人员具备投标资格,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拒绝资质挂靠,中标后项目部人员全部到岗履职,全面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如有违法行为接受处罚等。对未提供承诺书的企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 3.6 投标申请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上传资格证明文件起止时间及竞价起止时间:
上传资格证明文件起止时间:2024年7月5日09:00—2024年7月7日17:00。
· 竞价起止时间:2024年7月5日09:00—2024年7月7日17:00,各供应商自行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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