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试验负载
2.项目编号:ZC25
3.项目概况:包号招标内容数量最高限价(人民币 万元)项目完成时间/试验负载1台290(含税价)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出厂验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随系统完成系统联调试验。项目概况:中标单位应完成试验负载制造、出厂检测、质量合格证明、技术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试验负载技术要求》。主要技术要求:本项目试验负载共1台,额定电压AC10.5kV,额定频率50Hz,有功功率≥3500kW,功率因数:0.8(滞后)。★3.1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3.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3.3本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2024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非盈利性事业单位,例如高校等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军队单位、非盈利性事业单位,例如高校等单位,可以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2021年至今类似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至少1份)4.5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标准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GJB9001C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覆盖本次投标的产品范围类别或与其相近),如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GJB9001C认证证书已过期,已办理二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二证合一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含承制范围)。证书若处于初审、续审或扩项期间,需提供已通过现场审查并完成整改验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认证范围或承制范围)。4.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4.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没有重大质量事故。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有外资背景单位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5.1发售时间:2025年1月20日起到 2025年1月26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试验负载
2.项目编号:ZC25
3.项目概况:包号招标内容数量最高限价(人民币 万元)项目完成时间/试验负载1台290(含税价)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出厂验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随系统完成系统联调试验。项目概况:中标单位应完成试验负载制造、出厂检测、质量合格证明、技术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试验负载技术要求》。主要技术要求:本项目试验负载共1台,额定电压AC10.5kV,额定频率50Hz,有功功率≥3500kW,功率因数:0.8(滞后)。★3.1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3.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3.3本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2024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非盈利性事业单位,例如高校等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军队单位、非盈利性事业单位,例如高校等单位,可以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2021年至今类似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至少1份)4.5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标准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GJB9001C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覆盖本次投标的产品范围类别或与其相近),如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GJB9001C认证证书已过期,已办理二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二证合一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含承制范围)。证书若处于初审、续审或扩项期间,需提供已通过现场审查并完成整改验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认证范围或承制范围)。4.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4.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没有重大质量事故。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有外资背景单位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5.1发售时间:2025年1月20日起到 2025年1月26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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