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拍卖标的: 山东###市槐###路 2号楼1-903 室 网络询价: ********元, 起拍价: ******** 元, 保证金: ******** 元,增价幅度: 4000 元。 二、拍卖标的信息: 产权证号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 总层数 所在 层数 规划用途/实际用途 槐 ******** 山东###市槐###路 2 号楼 1-903 室 ******** 18 9 住宅 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2、若产生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3、该房屋有人居住 。 二、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 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请各位意向竞买人亲自前往该地进行看样。 咨询热线: ********、******** 。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2、竞买人或以物抵债申请人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竞买人或以物抵债申请人应当事先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拍卖房产所在地的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责任,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应于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开具购房资格证明并向本院成交。 七、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此标的物以现状交付,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去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若因未实地看样造成的标的物相关事项不清楚而可能出现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确认本标的物现状及一切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该标的物。 竞买人自行询问并遵守当地限购限贷政策。 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易事宜,自行承担交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其他风险。 若产生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可以向法院申请退税,买受人应自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过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向法院申请退税,逾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负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拍卖成功后办理过户时应先替被执行人垫付税费,将税票交至法院等待统一分配,分配时间较长。)。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暖、物业管理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因拍卖标的产生的欠费、罚款、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对于拍卖标的物是否符合办理产权过户、改签合同条件等,请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咨询和预先评判,对不符合或不具备条件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改签合同的,竞买人需提前向有关部门了解该风险,本院对该风险部分做出详尽说明,对此本院亦不承担本标的权利瑕疵保证、过户保证、改签合同保证,凡参加竞拍即视为接受该瑕疵风险,请慎重参拍。 八、本案执行依据为 ###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作出的 ( 202 3 )鲁 0105 民初 9077 号民事判决书 ,相关当事人、竞买人可自行在法****网或档案室查阅。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2025年 01 月 27 日 16:00 前联系本院。 九、竞买人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一、拍卖竞****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 2025年 02 月 13 日 16:00(7日内) 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 “(202 4 )鲁 0105执 494 号 ”。 ( 逾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按买受人悔拍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 ) 。 保证金可通过银行付款****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 ###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 兴业银行济南天桥支行 账号: ****************17 并备注: ( 202 4 )鲁 0105执 494 号拍卖余款 。 ****网上付款方式:在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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