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朔州朔煤王坪煤业有限公司购置减速器 (第2次招标),已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朔州朔煤王坪煤业有限公司以《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朔州煤电有限公司专题会议纪要》(朔煤机电字【2024】96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朔州朔煤王坪煤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朔州朔煤王坪煤业有限公司购置减速器(第2次招标)。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朔州朔煤王坪煤业有限公司购置减速器(第2次招标):
标段(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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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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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减速器 |
台 |
1 |
JS700(速比36.223)型 |
|
|
2 |
减速器 |
台 |
1 |
JS700(速比25.924)型 |
|
|
3 |
减速器 |
台 |
1 |
JS525(速比3.54)型 |
2.3 交货地点: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朔州朔煤王坪煤业有限公司。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朔州朔煤王坪煤业有限公司购置减速器(第2次招标),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为减速器的国外生产企业中国销售公司或国外生产企业中国销售公司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国外生产企业中国销售公司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授权单位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
3.3业绩要求:近年具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矿用减速器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代理商提供授权单位的供货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单位一致)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 5 年 1 月 20 日 17时30分至202 5 年 1 月 26 日 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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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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