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浑南区三环以里市政绿化养护项目车辆燃油采购
预算金额: 125 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 : 125 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比选文件项目需求
供货期: 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 5 年 12 月 31 日, 甲方付款后凭付款记录到 乙方 加油站点内进行相应金额充值 。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 营业执照及 相应授权说明);
证明材料: 1. 企业法人:提供 “ 营业执照 ” 复印件,并加盖 参选单位 公章; 2. 事业法人:提供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复印件,并加盖 参选单位 公章; 3. 其他组织:提供 “ 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 参选单位 公章 ” ; 4. 自然人:提供 “ 身份证明材料 ” 复印件, 5. 若为分公司,还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二) 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 由供应商在《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
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 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具体以工作人员开标当日上述渠道的全部查询结果为准。
(三) 财务状况要求:近一年内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 0 ;
证明材料:提供经审计的 2023 年的 财务报告或 ( 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 ) 内部财务报表(仅需反映财务状况的关键页面) 复印件并加盖 参选单位 公章 ,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承诺函( 由供应商在《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
( 四 ) 业绩要求: 近两年内( 202 3 年 1 月 1 日或至今 (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 五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证明材料:由供应商在《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 六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 不允许转包、分包 。
证明材料:由供应商在《承诺书》中作出声明。
三、获取 比选文件
时间: 202 5 年 1 月 21 日至 202 5 年 2 月 12 日 ,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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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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