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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金服科技有限公司清分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20 收藏项目

 

 

盐城金服科技有限公司清分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盐城金服科技有限公司清分耗材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预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金服科技有限公司清分耗材采购

2、项目地点:盐城市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盐城金服科技有限公司清分耗材的采购、供应、运输、装卸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采购数量的权利。

招标规模:采购费用约17万元。

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各类封签1年;除各类封签外供货期15日历天。

5、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内容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3、4、5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虚假材料、信息、承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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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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