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地点:贵州省纳雍县利园街道发展大道与兴业路交界处 。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47575.36m2。其中;12#标准厂房,占地面积5815.04m2,总建筑面积3607.68m2。13#标准厂房,占地面积5815.04m2,总建筑面积23607.68m2。锅炉房占地面积180.00m2,总建筑面积360.00m2。电梯一台。D地块工业排污管网一套及其新增配套相关水电、安全、环保、消防等设施设备。2.3项目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15497.4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928.5万元,设计费用:130.18万元。
2.4计划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120日历天;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2.5.1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全过程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等全部内容。
2.5.2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含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试运行、竣工交付、工程保修等全部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②设计: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以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的制作和上传,开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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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12日10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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