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BQZB********.项目名称###县学生校车运营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 万元(********万元/年)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加财政补助6.服务需求###县学生校车运营服务采购项目,2025年春季开学所有校车需落户完毕投入运营。(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8.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9.服务地点###县;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止。(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3年年末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当年****公司资信证明)。文件内附证书原件清晰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依法###路旅客运输经营企###市公共交通企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路旅客运输企###市公共交通企业###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网站查询);(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网”(********)查询);(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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