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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开县人民法院关于封开县江口街道江滨中路8号江南城7栋二单元106房…
日期:2025-01-20 收藏项目
一、 拍卖标的: 位于 #####街###路 8 号江南城 7 栋二单元 106 房【产权证号:粤( 2023 ###县不动产权第 ******** 号】 ,建筑面积: ******** ㎡(具体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评估价: ******** 元 ,起拍价:******** 元,保证金:3 0000 元,增价幅度:2 000 元及其倍数。(单位:人民币) 特别说明: 1 、 建议开拍前进行拍前看样, 该标的物有抵押 , 如标的物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 、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所拖欠的杂费,具体税费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因过户期间产生的杂费(如出让金、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或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 ****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缴税主体(包含被执行人和买受人)承担。 4 、买受人应自收到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后自行及时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仅限房产司法拍卖所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该税费由买受人凭税务机关出具的已缴纳税费的完税证明向法院申请在本次执行款中退付。 退付办理期限为自买受人收到法院的法律文书之日起 15 日内。 逾期,买受人垫付被执行人应付的房产过户税费,不再在本次拍卖款中退付,可另行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追偿。(附税费的初步预算情况,确切税费以税务部门核算为准)。 5 、以物抵债方式处置被执行人房产的参照上述条款处理。 6 、特别提醒: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 7 、标的房地产可能存在如下风险:不能移交他项权证原件;标的物如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该标的物有人使用等。 8 、 如拍卖成交后需法院腾退清场的,存在腾退清场交付时间较长、买受人需垫付搬迁费用以及提供一定期限的仓储地点作为存放清出物品的风险 。 二、公示说明: 本次司法拍卖的事项已依法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若邮寄送达给被执行人相关拍卖文书被退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本次拍卖的事项(详见本公告内容****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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