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计划投资额的95%作为暂定计费额,并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再按《关于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相关中介服务费支出的通知》(淳政办函〔2007〕26号)乘以50%所得,最终设计费应按实施项目(不分标段、不分线###县、乡财政审核后的预算建安费作为计费额,按上述方法计取后,再乘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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