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HNGY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王庄村安置区项目A-01地块(翰森家园北苑)电梯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450000.00元; 最高限价:34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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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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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5104号 |
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王庄村安置区项目A-01地块(翰森家园北苑)电梯采购项目 |
3450000.00 |
345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平顶山市新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王庄村安置区项目A-01地块(翰森家园北苑)电梯采购项目,(本工程包含电梯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检验、检测、试运行、验收和相应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培训、产品保护、质量承诺、售后服务及其他伴随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工程所在地的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内容合格为准;
5.4供货期及安装工期:供货期:30日历天; 安装工期:60日历天;
5.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若为制造厂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所投产品制造厂商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若为制造厂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投标人不得转包;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月21日 至 2025年2月9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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