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南江县公山镇。
2.2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应急物资中转站约9.7万m2,(其中应急物资仓储库约5万m2,冷链储存库2.7万m2,恒温储存库2万m2),建设生态停车场(约400个车位),并配套建设应急物流运输道路等相关基础设施。
2.3 投资额:本项目估算总投资70000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建设项目竣工通过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满止(施工工期约84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全部工程量监理服务工作,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 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3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 无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包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本项目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监理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无联合体协议的联合体不得参加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4、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及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2月10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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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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