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黎香湖互通至清凉山公路改建工程已由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川发改委【2023】7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重庆市南川区交通局以南川交通发【2024】14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重庆恒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恒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川区黎香湖镇、大观镇、河图镇、石溪镇;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改建项目,项目起于黎香湖互通,途经干田坝、小光堡、老房子、刘家堡、石溪镇终点接现状四级公路。变更后道路全长11.137Km,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标准,车行道宽度7m,设计速度40km/h,石溪场镇及南两高速路段设计速度15km/h。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13304088.00元。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交通工程及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等工作内容。
2.5工期要求:7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12个月
2.6标段划分:无
2.7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临时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业绩要求。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2-1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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