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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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 期限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所属行业 |
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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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晋江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度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抽检服务项目 |
12个月 |
490,000.00 |
49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信息安全产品,本项目不适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磋商响应人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磋商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磋商响应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磋商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磋商响应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磋商响应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磋商响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磋商响应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供应商须具有计量认证(CMA)证书,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等级证书。磋商供应商提供相应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招标(采购)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7日 至 2025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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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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