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海南营业厅及办公室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8.0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海南营业厅及办公室改造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海南营业厅及办公室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公司海南营业厅及办公室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6 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2.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2.5 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
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6 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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